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双城)近年来,溆浦县紧紧抓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这个“牛鼻子”,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,为社会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打下坚实基础。当前已完成9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,并成功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个。
高起点谋划
该县紧紧抓住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这一契机,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,高起点谋划,力争把每个司法所打造成新农村建设及政法工作前沿堡垒。
县委统筹规划。县委及时研究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规划,明确总体建设思路和标准,明确建设时间,明确各级工作责任,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。
乡镇重点布局。对照司法所现实情况,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县委工作要求,精心选点布局。全县25个司法所,明确9个中心所,9个重点建设所,7个一般所,统筹一体推进。
司法局一体策划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,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规划,列出建设规格标准,列出工作职责清单,列出考核指标体系,并举县司法局全局之力,重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,确保每个司法所工作职责不虚,效能发挥不软,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让乡镇依靠,群众依赖。
高标准建设
该县坚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乡镇统一规划的前提下,体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独特性,以“两个结合”推进司法所高标准建设。
坚持总体融入与司法特质相结合。每个司法所建设,都充分与乡镇党委、政府沟通,能独立的坚决独立,不能独立的总体融入乡镇一体建设,完善功能布局。全省模范司法所——龙潭司法所,投入20余万元,单独改造,并与乡镇主体建筑风貌融为一体,相得益彰。
坚持硬件提标与软件提质相结合。每个司法所在硬件建设上坚持外观标识、功能布局、办公设施、阵地建设“四统一”,司法所整体形象大大提升。在软件建设上注重工作机制、人员配备、服务平台“三到位”。
在人员配备上,县委按照标准充实基层力量,2023年与乡镇双向交流3人,公招选调2人,解决职级待遇2人。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、诉源治理、矛盾调处、工作培训等面对面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。龙潭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平台惠及辖区20余万群众。
高质量推进
抓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更好地服务群众,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效能的提升。只有高质量的规范,才能高水平的服务。
首先突出法治治理的前哨作用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基层法治治理的主导作用,指导乡镇普遍推行了村级干部坐班接访,工作日安排1名村干部在村部坐班接访;逢赶集日、重大节庆活动,安排1名村党支部书记在乡镇坐班接访。真正让群众诉求有门、困难有助。2023年,来县、到市、赴省上访分别下降23.6%、25.8%、51.8%。
指导建立村级“金牌调解”工作室。该县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老党员、老干部、老教师中推选调解员,负责协调矛盾纠纷,重大疑难纠纷由县司法局、公安局、法院派员到村指导。每调解成功一起,为调解员发一枚“金牌”,并落实以奖代补。2023年,全县诉前调解数同比上升16%,接警数下降32%,信访总量下降26%。
指导组织开展“诉前调解”工作。调解法院立案前的各类民商事案件,调解成功及时提请人民法院做出司法确认,不要“打官司”就案结事了。2023年,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办理这类案件达200余起,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。
其次突出法治服务的关键作用。在全县25个司法所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通过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,为每个派出所配备一名驻所调解员,落实“一站式”服务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。坚持为乡镇重大决策出台、重大项目实施严格法治审核,使乡镇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幅提升。同时,强化“村规民约”审核,让群众的事情群众依规管。我县北斗溪镇坪溪村《村规民约》获“全省十佳村规民约”荣誉称号。
责编:周玉意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